
鋰電池出口下月管制,新規落地

10月9日,中國商務部與海關總署正式發布聯合公告,宣布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將自2025年11月8日起,對部分鋰電池、關鍵正負極材料及其制造設備與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鑒于中國在全球鋰電池產業鏈中占據主導地位,此次管制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在其具有顯著產業優勢的新能源關鍵材料領域,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了貿易管制體系,必將對全球高端電池供應鏈的布局產生深遠影響。

圖片來源:商務部
根據公告內容,此次出口管制的范圍精準覆蓋了鋰電池產業鏈的核心環節。在電池成品方面,管制對象聚焦于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高性能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單體與電池組。同時,其上游的制造設備,如卷繞機、疊片機、注液機、化成分容系統等,也被納入管制清單。
在正極材料領域,新規涉及高壓實密度與高克容量的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三元材料前驅體及富鋰錳基正極材料,生產這些材料所需的輥道窯、高速混料機、砂磨機等關鍵設備同樣受到限制。在負極材料方面,管制清單明確列出了人造石墨負極材料及其與天然石墨的混合材料,以及造粒、石墨化、包覆改性等核心工序的配套設備。此外,與上述物項相關的多項核心生產工藝技術也被一并列入管制范圍。
公告明確,出口經營者如欲出口上述物項,必須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及《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的規定,向國家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出口許可。
針對此項新政,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在應詢時表示,中國此次納入管制的物項具有典型的軍民兩用屬性,相關管制決定是基于國家安全和國際義務的考量,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發言人強調,此舉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或地區,中國政府愿意在遵守國際規則的基礎上,與各國共同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與暢通。
市場分析進一步指出,此次管制的影響將精準傳導至全球高端電池供應鏈,特別是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電池,這被普遍視為下一代電動車的核心技術目標。
公告以300Wh/kg作為鋰電池的管制門檻,精準地在主流產品與尖端技術之間劃下界線。目前,市面上主流的電動汽車用三元鋰電池能量密度多集中在250-290Wh/kg區間,而磷酸鐵鋰電池則普遍低于200Wh/kg。
這意味著,當前絕大多數用于電動汽車和儲能領域的電池產品并未受到直接沖擊,真正受限的是那些代表未來方向的超高性能電池。分析同時指出,由于當前高能量密度電池的出口占比極小,預計短期內對國內產業影響有限。
消息來源:蓋世汽車


